AI创作:规范发展路径 释放创意潜能

发布时间:2024-10-25 19:30:20 来源: sp20241025

原标题:AI创作:规范发展路径 释放创意潜能

  图为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数博会)上,参观者在体验某AI创作平台。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摄

  仅需输入寥寥数语或部分情节要素,便能生产出一篇文通字顺的文学作品——如今,这样的场景已经屡见不鲜。然而在为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也让不少专业作者感受到了威胁。

  前不久,某网络小说平台作者联合抵制“AI训练补充协议”的话题受到关注。由于AI的“高效率”,不少人担心,这将为他们的写作带来冲击。

  AI尚不具备独立创作能力

  记者从公开渠道获悉,前述事件中“AI训练补充协议”要求创作者为AI提供作品作为“养料”,用于提升AI能力。虽然该协议后来被撤回,但作者关于AI可能压缩他们的创作空间,甚至替代作者的担忧引发广泛讨论。

  “被AI作者替代”这一担忧是否会成为现实?

  “目前看来,AI在完全无素材辅助的情况下,尚不具备独立的文学创作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科技委委员、北京理工大学网络安全研究所所长闫怀志说。

  闫怀志介绍,文学创作涉及复杂的人物塑造、情节构建和情感表达,这些都需要丰富的素材和背景知识作为支撑。

  当前,与其说AI是一位善于“开宗立派”的大宗师,不如说它是位能够“机巧权变”的模仿者。

  “在语言风格方面,通过大量的学习和训练,AI创作的文字作品能够模仿多种文学流派和不同作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内容方面,AI作品涵盖广泛的题材和类型。”闫怀志说,“然而,在情感表达方面,AI无法像人类一样真正理解情感,难以捕捉和传达细腻的情感变化,AI作品也因此往往显得较为机械化和缺乏深度,缺乏人类创作者所具备的独特视角和深刻情感体验,难以产生细腻的情感共鸣和独特的思想见解,显得较为平淡。”

  记者曾通过某生成式AI平台产出一篇家庭主题的小说。无论要素如何变化,AI创作出的故事大多拥有相似的人物设定和宛如“过家家”的俗套情节,无法产出近似《雷雨》《李尔王》等真正引人深思的经典文学作品。AI创作虽然文字优美,但并无实质意义上的可读性,更遑论深刻性。

  因此,目前来看,AI的“用武之地”更多还在文本归类、整理等更为机械性、重复性的工作方面,而难以用于对情感刻画要求较高的文学创作。

  合理利用AI的长处对于文学创作者来说可能效果更佳。闫怀志认为:“如果合理利用AI创作,不仅可以提高创作效率,还能丰富文学创作的多样性和可能性。”他解释,首先,AI的快速生成能力可以极大地提升创作效率,其可以快速生成诗歌、小说等的初稿,使作家能够更专注于内容深化和灵感挖掘,大大节省了作家的时间成本;其次,AI还能打破传统思维的束缚,为作家提供新颖的思路和创意,帮助作家突破思维局限,探索发现新的题材、创作角度和叙事方式。

  虽然目前AI创作仍以辅助素材为基础,但记者也了解到,AI的创作能力仍在不断提高,并已取得一些创新性成果。例如,目前国内已有成功使用AI创作网络小说的实践:某AI独立创作的小说篇幅长达100万字,使AI创作长篇文学成为现实;而另一部AI独立创作的小说以匿名形式参加科幻文学大赛,在评委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二等奖。

  假以时日,或许辅助素材将不再必需,真正意义上的“AI创作者”和“AI作品”将出现。

  AI创作市场化需多方规范

  无论是当前的一些AI辅助作品,还是未来可能出现的AI独立创作作品,都面临着规范发展的问题:此类作品的版权归属和盈利方式怎样界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季冬梅介绍,针对这个问题,学术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是,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应归属于AI的使用者,即进行输入指令、选择参数等操作的自然人或法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应归属于AI的设计者或开发者。“但无论归属如何,AI生成内容都应当在保障数据来源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通过合法购买、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权利归属和风险承担。”季冬梅说,“必须给予原素材提供者充分的尊重,采取强制利用的方式显然不合理。”

  在闫怀志看来,AI创作作品是AI程序开发者和辅助素材提供者共同的“孩子”。“开发者提供了技术平台和算法支持,而辅助素材提供者提供了创作的基础和灵感。”闫怀志说,“合作共享的模式可能是这一问题的解决方式,即通过法律或合同形式明确界定平台方和素材提供者各方的权益,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他说。

  季冬梅认为,应规范AI创作版权界定,以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市场变化。“这可能包括建立开放授权的数据资源、集体管理组织集中授权等多元化方案,以及借助避风港规则实现责任豁免等措施。同时,也需要对现有的著作权制度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需求。”她说。

  “只有在确保著作权合法性、明确权利归属,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在技术进步带来市场变化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保护好相关创作者的利益。”季冬梅说,“而这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与尝试。”

  而对于未来可期的AI独立创作作品,我们需要考虑更多问题。未来这类作品是否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学创作分支进入市场?如果这一天真的到来,又该如何对其进行规范?

  在季冬梅看来,长远来看,AI独立创作的作品确实有可能作为一个分支独立进入市场。“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AI在写作、音乐、绘画等多个领域已经展现出了非凡的创意潜能,并且正在逐步深入融合到数字内容的创意性生成工作中,释放出巨大的价值。”季冬梅说。

  闫怀志认为:“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日益成熟,AI创作作品的质量和多样性将不断提升,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

  “AI独立创作作品的市场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在技术、法律、市场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规范。”季冬梅说。

  “为了规范AI创作作品的发展并保护好相关创作者的利益与权利,需要从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标准、加强技术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和创新、探索合理的盈利分配机制等多方面入手。”闫怀志说。(记者 李诏宇)

(责编:李昉、郝孟佳)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