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共有产权房回购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07 19:12:56 来源: sp20240907

  广州出台共有产权房回购指南

  按前6个月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价格进行评估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天研)22日,市住建局公布了《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办理指南》。回购价格怎么定?评估机构将对前6个月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宅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拟回购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满足本市规定住房限售年限的,承购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机构提出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申请。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转让产生的增值收益归承购人享有,转让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差价代持管理机构不予补偿。

  申请回购需提交申请表、承购人(以下称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已婚或者离婚家庭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文件复印件。回购申请受理后,产权人须前往代持管理机构,与代持管理机构协商委托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市场价格,评估费用由产权人先行支付,双方签订回购协议并办妥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再由代持管理机构向产权人支付该笔评估费用。

  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对代持管理机构受理回购申请的时点前6个月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宅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拟回购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并向代持管理机构和产权人出具评估报告。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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