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议政建言)

发布时间:2025-01-09 11:28:20 来源: sp20250109

  城市是人民幸福生活、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载体,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高质量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议:

  依法推动城市更新。目前各地城市更新工作的依据主要有地方政府出台的指导意见、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建设领域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虽然各地发展不平衡,依然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法规,从法治中国的高度保障城市更新战略的实施。同时推动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完善各类城市更新实施法规政策保障。

  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机制。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的关系,建立自上而下、层级贯通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部际联席会制度,强化省级城市更新专项工作统筹,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具备条件的,可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部分职能,组建城市更新专设机构承担管理职能,由法定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更新工作,依法高效管理城市存量资源再分配、再利用。

  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建立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的城市更新规划管控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刚性用地指标和总量管控下,通过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创新,实现存量土地和建筑资源的统筹利用。推动在特定行政区内因地制宜推行跨项目、跨区域的综合实施方式,实现联动更新改造。

  研究完善财政税收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更多经营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加强政府财政资金统筹利用,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对于危旧楼、老旧小区等民生保障类更新项目,积极筹集改造资金,通过下调贷款利率等金融支持政策,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深化基层治理建设,将城市更新与构建更加有力的基层治理有效衔接。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设施服务水平的同时,探索城市精细化治理新路径。统筹开展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人群进社区行动。以院落和单栋建筑为单位,在保留原有居住功能及院落形态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空间功能,全过程参与公共空间设计并合作建设,共商共建共享城市更新。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19日 19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