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1号

发布时间:2024-10-02 10:33:06 来源: sp20241002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1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1月13日

(责编:牛镛、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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