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文:严禁为增加罚款收入随意设置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4-12-28 15:15:59 来源: sp20241228

   中新网 北京2月28日电 (谢雁冰)中国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何勇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意见》对于如何规范非现场执法,特别是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作出了专门的制度安排,严禁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

  对于如何规范非现场执法,何勇表示,《意见》清理和规范“存量”,监督和报告“增量”。《意见》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停止使用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监控设备,清理结果分别报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每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控设备新增情况,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执法监督。

  何勇表示,《意见》严把三道“关”,即法制审核“关”、技术审核“关”和执法监督“关”。《意见》指出,利用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根据监管需要确定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间距和数量等,设置地点要有明显可见的标识,投入使用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

  《意见》还称,要确保计量准确,未经依法检定、逾期未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对违法事实采集量、罚款数额畸高的监控设备开展重点监督,违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监控设备的立即停用,限期核查评估整改。(完) 【编辑:曹子健】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