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莫侵犯“声音权”

发布时间:2024-11-24 18:00:50 来源: sp20241124

原标题:人工智能莫侵犯“声音权”

人的声音具有人身专属性,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保护。AI技术应用到声音领域,应坚持技术边界,依法合规使用,避免产生侵权纠纷。

人的声音与人工智能(AI)声音之间的权益之争应该如何界定?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给出答案。法院认定,作为配音师的原告,其声音权益包括案涉AI声音。被告方公司使用原告声音、开发案涉AI文本转语音产品未获得合法授权,构成侵权。被告方公司被判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万元。

AI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生成式语音带来无限可能,为声音应用提供了新场景。语音克隆项目的逼真体验,展现了文生人声模型的惊艳力量。通过输入文本、调整参数,即可实现文本转化成语音的功能。同时,在声音领域应用AI技术要守住“你的数据仍然属于你”这条底线,不能随心所欲侵犯他人合法的“声音权”。

人的声音具有高辨识度,音色各不相同。作为一种人格权益,人的声音具有人身专属性,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保护。在权利保护层面,我国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规定。也就是说,声音跟肖像一样,是识别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法律明确“声音权”,防止其被冒用、滥用、不正当使用,保护声音所有者的权益。

声音在商品化利用时具有财产属性。在特定场景的应用中,如艺术家数字音乐、明星语音导航、主持人解说、配音师录制作品等,都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若对这类录音制品进行剪辑重组,以冒充、误导、混淆等非法方式应用于其他软件或场景,就会构成侵权。特别是对录音制品来说,虽然有配音师对该录音制品的授权,但这个授权只发生在配音师与相应录音制品之间,并不是对配音师声音的授权,更不是对其声音的“买断”“转让”。根据法院裁定,未经本人许可,擅自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

新技术带来新挑战新问题。如今,AI技术正深度融入各行各业,如果使用得当,可发掘巨大潜力,推动产业发生变革。当AI技术应用到声音领域,平台或企业为追求产品质量和效果,应正确认识新技术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坚持技术边界,依法合规使用,避免产生侵权纠纷。针对行业出现AI声音侵权等现象,相关监管机构或部门应与时俱进探索建立保护措施,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使用规范,以及对“声音权”所有者的补偿机制等,确保AI技术在声音领域正确使用。对个人而言,如果发现有相关平台未经许可AI化使用个人声音,可在固定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依法维权,莫让此类AI“噪声”侵犯自身的“声音权”。(李万祥)

(责编:杨虞波罗、李楠桦)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