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对南沙放权赋能 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

发布时间:2024-09-10 22:05:24 来源: sp20240910

  【港澳台专线】广东立法对南沙放权赋能 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

   中新社 广州1月20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称,条例共八章58条,全面梳理南沙建设发展的立法需求,通过立法破除改革发展障碍,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了对南沙放权赋能的制度路径,赋予南沙更大的管理权限。条例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广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南沙建设发展需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省、市有关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

  条例规定,优化南沙产业结构,布局深海、深空、深地等新兴领域产业集群,科学谋划未来产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与半导体、生物医药、商业航天、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与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此外,条例还就支持南沙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发展无人系统产业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同时,条例规定支持南沙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和外商投资南沙服务平台;加强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产业园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的建设。

  为更好吸引港澳居民、国际人才到南沙工作、生活,条例规定,加大对南沙交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南沙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引入港澳地区城市规划专业企业、专业人士参与规划编制、设计研究。

  南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敏表示,条例的颁布,对南沙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制度性引领作用。南沙将突出汽车制造强链,推动纯电动车、汽车零部件出口;着重引进一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标志性项目。(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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