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

发布时间:2024-12-07 13:57:08 来源: sp20241207

原标题: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

本报讯 (记者吴晓璐)7月11日,在临近《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一周年之际,北京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情况、相关工作措施,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峰介绍,北京金融法院约有50%的案件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类型集中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票据纠纷、保理纠纷、资产管理合同纠纷等案由。建院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共发布审判白皮书3份,发布典型案例7批,发送涉民营企业司法建议12份,进一步扩大规则辐射效应,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市场信心。

据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坚持依法认定融资租赁和保理等非典型担保合法有效,不断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对变相高利、明股实债等规避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畸高回报不予支持,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汇票持票人的票据追索权,便利企业经营中的资金融通;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灵活用工,对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后,无法认定损失原因的,依法适用比例原则酌定赔偿责任。

北京金融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持续完善立案、分流、调解、快审的衔接流程,推动大量金融纠纷在诉讼前端有效解决;充分发挥金融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协同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多元解纷合作,多途径建立和完善金融纠纷调解专家库;不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民营企业财产采取活封、活扣,维持企业稳定。

“我们在2022年7月携手北京市工商联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并于2024年4月与北京市工商联设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迭代升级,将发力点从后端执行向立、审、执全流程延伸拓展,让服务民营企业半径更短、效能更实。”薛峰表示。

当天,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发布了12个涉民营企业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维护涉诉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加强民营企业保险保障、降低民营企业解纷成本、化解经营风险助力民营企业脱困重生等。本次发布的十二个典型案例,既有法官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上市公司“退市警报”的典型做法,又有精准执行为保护企业经营开出“司法良方”的有益尝试。每一个典型案例都是北京金融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缩影。

“北京金融法院将始终坚持‘以审判树规则、以协同促治理’,在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公正处理涉民营企业金融纠纷案件,全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宋毅表示。

(责编:罗知之、陈键)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