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风光”家底 促进高质量发展(新视点)

发布时间:2024-09-08 06:01:48 来源: sp20240908

  摸清“风光”资源底数,是我国新能源行业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的基础支撑,是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普查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具体将如何开展?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以来,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年均增长超过1亿千瓦,实现跃升式增长。截至2023年底,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4.4亿千瓦和6.1亿千瓦,二者之和占全国电源总装机的36%。但与“双碳”目标的要求相比,发展任务还较为艰巨,必须统筹好风光、土地、电网等相关要素,摸清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资源底数。

  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林草等要素基本底数已基本确定,相关土地政策等管理规定已相对明确,遥感、气象和大数据等最新技术的应用,让开展资源普查具备了一定基础和条件。

  《通知》明确,按照普查基础良好、对象覆盖全面、具有区域典型性的原则,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份作为试点地区,以县域为单元,扎实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为何选择这6个省份先行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重要且必要,但由于全国普查尚缺少成熟经验,因此考虑先在部分地区开展普查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6个试点省份均具有一定的资源普查工作基础,且能够涵盖陆上风电、陆上光伏发电、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海洋能等资源品种;在区域地形方面涵盖华北、西北、西南、南方等地区,地形特点涵盖平原、高原、山地等类型;在资源开发方面涵盖“沙戈荒”基地式规模化开发、近海和深远海开发、水风光互补开发、分散分布开发等类型。

  《通知》提出,各试点地区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陆上风电、地面光伏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拓展至光热及领海范围内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等其他新能源发电资源普查。

  试点工作将分3个阶段开展。今年6月至9月为试点准备阶段,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普查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开展风光资源观测网络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10月至2025年9月,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完成资源禀赋、建设条件、可开发量的初步评估。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各试点地区形成资源普查成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报送试点工作小组。

  据悉,这项工作将重点做好摸清开发现状、评估资源禀赋、明确开发条件、评估可开发量等4方面内容。国家层面将在试点准备阶段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的评估方法、建设标准、数据处理等,确保普查工作的技术规范性和一致性。同时根据试点应用和反馈情况,形成标准清单,及时制修订相关技术标准。

  各试点地区依托工作平台,以县域为单元,开展资源普查工作,形成陆上(海上)风电和地面(海上、屋顶)光伏等资源普查报告、高精度风光资源图谱、可开发量数据库、工作经验总结等成果,并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本次普查工作涉及资源品种多、要素广、技术路线复杂,在试点工作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全过程跟踪,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9日 18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选择用户
全部人员 全选 撤消
谢志刚
李岩
李海涛
谢志强
李亚琴
潘潇潇
杨亚男
高荣新
郑文静
金琳
张银波
张欣
陈曦
刘涛
王长青
高广柱
孙圆
行政专员
付雪枫
张雪莲
张璐
刘相群
张明璇
李静
孙静
王晨
赵夏
马洪亮
张兰
黄莉
李潍伊
常恩宁
侯昭宇
韩岩峰
冯亚红
林洋
陈静
刘婧
魏保国
唐彦秀
张楠
刘瑞萍
付严明
荣伶
马建国
邓爱青
系统管理员